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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首次针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进行提标

本网讯 关爱残疾儿童,为“折翼的天使”提供基本康复训练。由市财政、残联共同研究出台的《南通市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于本月印发。记者24日从市财政部门了解到,这是我市首次针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进行提标,且将覆盖范围扩大到各县(市)区,该《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办法》对康复救助内容做出进一步明确,包括为视力、听力语言、肢体(脑瘫)、智力、孤独症等残疾儿童提供基本康复训练;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双耳);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或者矫形器(鞋),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为有手术适应指征的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手术及术后基本康复训练。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展救助内容,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康复体育项目。

据了解,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是本市户籍、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并经专业医疗机构评估认定具有康复训练适应指征的0~14周岁残疾儿童。救助标准为0至6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救助经费标准:视力0.79万元/年,听力语言2.12万元/年,肢体(脑瘫)2.24万元/年,智力2万元/年,孤独症2.26万元/年,多重2.68万元/年;7~14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标准:视力0.63万元/年,听力语言1.6万元/年,肢体(脑瘫)2.12万元/年,智力1.6万元/年,孤独症1.88万元/年;多重2.16万元/年。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每年康复救助时间不超过11个月。

据市财政局社保处负责人介绍,此次提标首次将范围覆盖到各县(市)区,实行全市统一救助对象、统一救助标准;且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财力状况、救助对象数量、残疾类别、救助标准等探索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救助标准可以在市指导标准基础上按20%的幅度提高,经济困难家庭具体认定办法由各县(市)、区政府制定。

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需由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和专业医疗机构评估认定的诊断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的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审批表,经残联审核通过后,根据申请人康复需求告知相关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信息,由家长自愿选择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记者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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