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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法院高压打击拒执罪

本网讯 “被告人朱某花、朱某华、朱某玉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而拒不执行,通过汽车过户以达到逃避执行的目的,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24日,启东法院对3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的5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集中宣判结束后,该院联合启东检察院向社会通报两院近年来打击拒执罪的相关工作情况。

近几年,启东法院始终坚持执行工作“一性两化”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打击拒执犯罪,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8年以来,共依法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15件20人,其中7件7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7件12人被判处缓刑,1件1人被单处罚金,有力破解了执行难题,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启东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吴勇军表示,今后,该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合力、细化工作举措,全力推进包括打击拒执罪在内的重点执行工作,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供坚强保障。

记者 王玮丽 通讯员 徐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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