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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全省首创农担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本网讯 (记者李彤 通讯员吴春生)继全省首家地方农业融资担保费补助实施办法、全省首家农业融资担保贷款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后,南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又可享受到一项全新的财政金融协同支农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江苏农担南通分公司三家日前联合出台《南通市地方农业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记者3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该政策将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全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对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南通地区开展的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业务所发生的贷款利息给予补贴,此举为全省首创。

《办法》指出,南通地区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以及国有农场中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单户政策内业务在保余额控制在10-300万元之间,且由江苏农担公司担保的业务,均可享受财政贴息政策。补贴标准为申报农业经营主体所执行的贷款合同中超过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点部分的50%。江苏农担南通分公司总经理卢涛称,根据政策,同一农业经营主体申请贷款贴息,累计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为简化补贴手续、优化贴息流程,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无须另行申报,只需在签订由江苏农担提供担保的贷款合同时,签署《南通市融资担保贷款贴息财政补助客户告知书》,在贷款正常到期还款结息后,由承办贷款金融机构对所申报贴息进行确认申报,统一报送江苏农担南通分公司审核汇总。经审核及政府部门复审无误,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江苏农担南通分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至各申报农业经营主体。农担贷款财政贴息每半年拨付一次,全年拨付两次。

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负责人薛晓东表示,农担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出台,是我市财政金融协同支农的又一创新举措,将进一步强化财政政策对“三农”信贷的正向激励,继续发挥农业融资担保体系服务乡村振兴的平台作用,给予南通地区农业经营主体低成本资金支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真正让农民成为产业兴旺的发展主体和受益主体,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产业兴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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