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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窗抛物现象频发,亟待有效解决措施

11月29日15:07

陈女士来电:

我在南通工作,回老家走得最多的有3条线路,分别是新225省道、新204国道和沿海高速,经常看见有人随手从汽车里往外扔东西,用过的纸巾、喝完的塑料瓶、香蕉橘子皮等,让人觉得很反感。这几条线路车流比较大,车速相对较快,扔在路上的垃圾很难清扫,这些车主无形中给环卫工人增加了工作负担。还记得有一次骑电瓶车经过市区环城西路,一辆汽车副驾驶位置上的人就扔下很多撕碎的纸屑。前几天看到晚报上一条消息,说南通交警针对乱抛杂物首开罚单,我真心觉得应该通过这样的事情给大家一个警醒,提醒市民全市文明形象靠的是大家,而不仅仅是环卫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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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徐爱银:

陈女士是如东人,老公是如皋人,两人都在南通工作,每月都要分别回如东和如皋一趟,“不管从哪条路回家,总能看见一两个不自觉随手扔垃圾的人。他们这么做不仅污染了城市环境,还加大了环卫工人的劳动量,同时给行人和其他人行车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实在让人觉得气愤。”陈女士说。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根据该法第八十九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七项规定,如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警方可以处以20元罚款。除了南通,河北秦皇岛、上海市松江区等地也曾开出罚单,拒绝车窗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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