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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5日前 通大喊你挑战“综合评价录取”

晚报网讯 日前,包括南通大学在内的江苏省11所试点“综合评价录取”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全部出炉。昨天,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本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自愿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

据了解,南通大学今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本科一批次招生计划总数的5%。面试时间为:6月19日。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在面试的基础上,南通大学将结合考生高考成绩等相关要素,采取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对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择优录取。

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为:高考成绩总分折算成标准分(百分制),按50%计入;面试阶段总成绩满分100分,按35%计入;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折算分满分5分,按实计入;综合素质评价满分4分,按实计入。具体操作方法为针对在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均为合格的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级为1A得1分、2A得2分、3A得4分;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折算分满分6分,按实计入,具体折算方法为A+得3分、A得2分。以上五者相加,即为加权综合评价得分。报考南通大学的考生, 加权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前50%(含)(按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者,满足其第1专业志愿录取; 加权综合评价得分排名50%以后者,满足其前3个专业志愿之一录取。

南通大学特别提醒:取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2B以上,所报专业符合学校选科要求。

记者冯启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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