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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告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南通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站点施工期间交通管制的通告(五)

通公交规[2018]72号

因南通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幸福镇站站点主体(含区间、附属结构)及幸福大道幸福横河桥拆复建工程施工需要,依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申请,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自2019年1月3日至2021年11月30日对幸福大道部分路段(城北大道路口至幸福路口以南295米处)实行分期局部围封,过往车辆行人从预留通道或新建便道减速慢行。

根据施工进展情况,现场交通组织分期进行,敬请过往车辆及行人注意观察施工路段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严格遵守施工路段交通信号,减速慢行,有序通行,并自觉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有条件的车辆请提前择道绕行。

建议广大交通参与者在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建设期间,绿色出行、错时出行,途经施工路段时做到文明有序安全通行,为市区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作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通告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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