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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部门联合发布《意见》 十二项举措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本网讯 (记者刘璐)1日,我市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与工商联沟通联系共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明确要紧扣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建立工作沟通交流机制、融资信息互通机制、联合走访调研机制、融资会诊帮扶机制、金融政策培训机制、金融服务评价机制、责任部门保障机制7项沟通联系机制,落实12项具体举措。

根据《工作意见》,我市金融监管部门与工商联将加强重要金融政策、行业形势、意见建议等信息的交流共享,按季组织分地区、分行业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有关举措。各地工商联通过实地察看、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收集民营企业融资需求和对金融服务的意见建议,向本级金融监管部门反映企业合理诉求。金融监管部门对工商联转交来的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组织银行、担保、小额贷款、融资租赁、转贷服务、股权投资等机构进行金融服务;对于暂不符合信贷条件的企业,耐心做好政策解答工作,为企业提出整改优化建议。

加强信息互联的同时,金融监管部门与工商联将联合开展“融金惠通”帮企行、“百行进万企”“金融惠企大走访”等线下融资对接活动,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送政策、送知识、送资金、送服务;定期摸排民营企业融资困难,指导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组织专业化的师资力量进行培训服务,向企业宣传金融政策。金融监管部门定期完善“民营企业融资会诊帮扶制度和流程”,对符合帮扶条件的、不同类型的大中型民营企业进行“一户一策”分类帮扶,支持企业走出困境。

此外,各地工商联每年组织开展“百家民企评价金融服务”活动,科学评价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的工作绩效;将民营企业满意度纳入评价体系当中,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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